济南群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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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管道元件特种设备许可证办理-济南群峰(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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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的执业注册及执业,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是指通过各级各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资格考核,获得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者。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由其执业单位向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办理注册手续后,方能合法执业,其执业单位所从事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方被认可。未经注册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不能代表其执业单位出具检验检测报告。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第十九条 电梯的制造、安装、改造和维修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电梯制造单位委托或者同意其他单位进行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活动的,应当对其安装、改造、维修活动进行安全指导和监控。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活动结束后,电梯制造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进行校验和调试,并对校验和调试的 结果负责。
第二十条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维修以及场(厂)内机动车辆的改造、维修竣工后,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高耗能特种设备还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交能效测试报告。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三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本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第二十四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当核对其是否附有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相关文件。
第二十五条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